《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構建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防火墻”。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產業資本、金融資本結合將有哪些特點?可能隱藏怎樣的風險?如何構建產業資本、金融資本有效隔離的“防火墻”?
規范優化產融結合
近年來,我國一些大型金融機構開展跨業投資,形成了金融集團;還有部分非金融企業投資控股了多家多類金融機構,成為事實上的金融控股公司。“產業資本、金融資本具有天然的協作需求,現代金融是工業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這意味著,金融體系能夠為產業發展提供必要的資金和資源支持。”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曾剛認為,適當的產融結合具有三方面特點與優勢。一是優化資源配置,通過產融結合實現資源的跨領域流動,使資金、技術、信息等資源得到最優配置;二是增強競爭力,產融結合可以幫助企業獲取更多的資金支持,增強其在市場中的競爭力,同時也為金融機構帶來多樣化的投資機會;三是協同效應,通過融合,產業資本可以利用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和金融工具,金融資本可以通過產業資本獲取穩定的長期收益,實現雙贏。
但是,無序或缺乏監管的產融結合也可能帶來諸多風險。曾剛認為,一是金融風險外溢,金融風險可能因為產融結合而傳導至實體經濟,導致產業資本遭受較大損失;二是過度杠桿和投機,產業資本可能利用金融資源過度融資或進行高風險投機,增加系統性風險;三是利益沖突與監管難度增加,由于涉及不同性質的資本,其利益訴求可能不一致,管理、監管的復雜性增加。從實踐看,近年來,少部分企業盲目向金融業擴張,隔離機制缺失,風險不斷累積。
“為了防范上述風險,需要構建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防火墻’。其核心是,通過有效的制度和監管,確保兩者結合時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曾剛說,具體來看,一要明確邊界和規范,也就是明確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的投資邊界,規范其行為,防止相互間的資本過度交織和利益輸送;二是加強風險監控,建立健全風險監控和預警機制,及時發現、處理可能的風險點;三是實行制度性隔離,通過組建金融控股公司,利用相對獨立的制度安排,隔離兩種資本的部分行為,防止系統性風險傳播。
推進金控公司監管
作為對產業資本、金融資本實行制度性隔離的有效手段,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相關工作正在穩步推進。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12月末,我國共有3家持牌金融控股公司,分別是中國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工作,明確要求規范金融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加強金融控股公司的統籌監管,加快補齊監管制度短板。2020年9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授權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開展市場準入管理并組織實施監管。“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決定》設立的,控股或實際控制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類型金融機構,自身僅開展股權投資管理、不直接從事商業性經營活動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隨后,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對金融控股公司實施市場準入管理。當時主要考慮了三方面因素:第一,金融控股公司往往規模大、業務多元化、關聯度較高,跨機構、跨市場、跨行業、跨區域經營,關系到國家金融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實施市場準入予以規范;第二,設立明確的行政許可,這是對金融控股公司依法監管的重要環節,有利于全方位推動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規開展經營,防范風險交叉傳染;第三,這體現了金融業是特許經營行業和依法準入的監管理念,也符合主要國家和地區的通行做法。
2022年3月,人民銀行批準了中國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籌)、北京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設立許可。同年7月15日,中國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北京舉辦成立大會。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實質控制多類金融機構的非金融企業依法設立金融控股公司并納入監管,這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補齊金融監管短板的重要舉措;金融控股公司有利于推動非金融企業有效隔離金融與實業,防范風險交叉傳染,實現金融股權集中統一管理。
促進金融控股公司穩健經營,關鍵是強化股東監管。為此,《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對股東資質、投資資金來源提出了明確要求;設定負面清單,明確禁止金融控股公司控股股東從事的行為;建立資本充足性監管制度,金融控股集團的資本應當與其資產規模和風險水平相適應。2023年2月,人民銀行又發布了《金融控股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金融控股公司的關聯交易行為,防止不當利益輸送、風險集中、風險傳染和監管套利,促進金融控股公司穩健經營。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被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后者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基礎上組建。
補齊監管制度短板
構建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防火墻”還有哪些思路與可行路徑?如何進一步補齊監管制度短板、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
曾剛認為,可從多方面入手,進一步強化監管。一是健全法律法規體系。修訂和完善公司法、證券法、銀行法等法律,規范產業資本進入金融市場的行為;與此同時,增強對關聯交易的監管力度,特別是涉及利益輸送和風險隱患的交易。二是實施嚴格的市場準入機制。非金融企業設立金融控股公司需經過嚴格的審批流程,確保其有足夠的資金實力和風控能力;設立通報和評價機制,督促企業定期公開信息,接受市場和公眾的監督。三是強化風險管理和控制。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涵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多方面;此外,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風險管理部門,確保金融和產業業務的隔離與監控?!督鹑诳毓晒娟P聯交易管理辦法》明確要求,金融控股公司應當建立有效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明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管控措施,降低關聯交易的復雜程度。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監管協調與創新、推動監管科技賦能等也有助于提升全面監管能力,推動監管全覆蓋。曾剛表示,企業需定期公開披露其金融業務、產業業務的經營情況、風險狀況等信息,確保透明;增強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形成有效的市場震懾?!督鹑诳毓晒娟P聯交易管理辦法》明確要求,金融控股公司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報告并披露金融控股公司關聯交易、金融控股集團內部交易和對外關聯交易信息,不得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業內專家認為,部門之間要加強聯動,構建“一體化”監管框架,避免出現監管“空白”或“重疊”??稍O立專項基金或機構,專門應對可能出現的系統性風險,確保有足夠的救助和應急處理能力。金融監管總局7月29日召開的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暨2024年年中工作會議也明確提出,堅決落實強監管、嚴監管要求,積極主動加強央地協同,合力防范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配合做好地方金融組織監管,更好實現同責共擔、同題共答、同向發力。另外,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也有助于提高監管的精準性和效率,建立產融結合風險預警系統,有助于實現對潛在風險的早期識別與干預。
來源:經濟日報
記者:郭子源